青岛平度市自来水公司企业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更好地提供企业信息公开服务,本企业编制了《青岛平度市自来水公司企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度政务网( http://www.pingdu.gov.cn)和本企业网站(http://www.pdzls.com/)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企业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企业信息:
(一)企业概况方面。
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信息,单位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等。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法规标准方面。
本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单位执行与城市供水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本单位工作规则、行为准则、岗位职责、服务标准等规章制度
(三)服务信息方面。
1、供水销售价格及收费依据,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收费依据;
2、供水申请报装工作程序;
3、供水服务范围;
4、供水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5、计划类施工停水及恢复供水信息、抄表计划信息;
6、供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信息;
7、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安全提示,用水常识、节约用水知识和安全、卫生用水知识;
8、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四)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企业主动公开的信息,本企业编制了《青岛平度市自来水公司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企业网站(http://www.pdzls.com/)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本企业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一)公开形式
平度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du.gov.cn);青岛平度市自来水公司网站(http://www.pdzls.com/)。
(二)公开时限
本企业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自企业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青岛平度市自来水公司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度市深圳路(原三城路)237号办公楼
邮政编码:266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春季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夏秋季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32-87362705
电子邮箱:qdpdszlsgs@qd.shandong.cn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企业未依法履行企业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企业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2-87362705,通讯地址:平度市深圳路(原三城路)237号,邮政编码:2667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企业在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青岛平度市自来水公司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为:平度市水利水产局
办公地址: 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B区4层 邮政编码:266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春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夏秋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32-87362681 传 真:0532-88311131
电子信箱:pingdushuili@qd.shandong.cn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企业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企业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企业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企业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单位领导姓名,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等。
(二)法规标准
政策标准、规章制度。
(三)服务信息
1.供水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2.供水申请报装工作程序;
3.供水服务范围,供水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4.计划类施工停水及恢复供水信息、抄表计划信息;
5.原水、供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信息;
6.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安全提示;
7.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8.与城市供水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