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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非居民用水计划的通知
2025年01月07日 14:44:06 作者:小清 点击:

平度市水利水产局

关于下达2025年非居民用水计划的通知

 

各用水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水务管理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4〕2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各用水单位上报相关材料和有关行业用水定额,2025年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计划已编制完成,现予下达,请认真落实执行。

一、实施范围

全市使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非居民用户(含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及特种用水用户)。

二、用水定额(计划)调整步骤

(一)申请时间

用水计划调整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每月23日。用户申请调整成功后,在下一个月缴费周期生效,下一月以新的年度用水计划进行累进加价收费。

(二)申请材料

用户因生产经营发生较大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用水计划的,应关注“平度市自来水公司”微信公众号,通过“业务办理—表格下载”版块下载材料模板。

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2025年平度市用水定额(计划)调整申请表》《用水情况说明》。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材料:①因用水人数增加申请调整需提交用水人数总数、新增用水人数数量情况;②因新增租赁户申请调整需提交租赁合同;③因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申请调整需提交本年度产品生产计划;④医院、养老院、宾馆等申请调整需提交床位数证明材料;⑤建筑工地用水申请调整需提交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平度市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政务邮箱(pdsljszszb@qd.shandong.cn)或相关供水公司。上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有疑问可电话致87362404咨询。

(三)新增用水申请

新增用水单位应在用水前30日内提出本年度用水计划申请。

三、计划考核

用户应当严格按照节水管理部门核定的用水计划用水。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以年作为一个计量缴费周期。无特殊情况超计划用水的,除按计量的水量缴纳非居民用水对应类别的水费外,对超计划部分还需缴纳超计划累进加价费用。

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收费标准:第一档水量执行规定的到户水价;第二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计划)的数量10%(含)以下部分,在第一档基础上加收1倍基本水价;第三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计划)的数量10%至30%(含),在第一档基础上加收2倍基本水价;第四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计划)的数量30%以上部分,在第一档基础上加收3倍基本水价。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用水管理

各用水户应主动对接供水企业抄表工作人员,掌握单位用水情况,通过综合研判2025年度生产经营状况,根据需求提前申请调整用水计划。

(二)强化节水措施

各单位应通过建立健全用水节水管理制度,配置节水管理机构和人员,完善节水三级管理网络等方式,确保节水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和管理力度,引进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优化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强化内部用水的计量、统计、分析工作。

(三)限制用水情况

因自然原因,水资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的;取水、退水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生态与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地下水严重超采或者因地下水开采引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或者发生重大旱情等需要限制水量等情况的,我局将根据情况对各用水单位用水量予以限制。

(四)不得增加用水计划情形

1.内部管网泄漏,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2.用水单耗、重复利用率等用水指标未达到行业标准的;

3.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的;

4.拖欠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增加用水计划的情形。

 

附件:1.平度市城市供水2025年度非居民用水定额(计划)核定表

  2.平度市镇(街)区域供水2025年度非居民用水定额(计划)核定表

 

 

平度市水利水产局

                           2025年1月2日

(联系人:代帆,联系电话:87362404)

 

 

 

 

平度市水利水产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印发



附件1平度市城市供水2025年度非居民用水定额(计划)核定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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