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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提升用水报装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0年09月02日 18:52:09 作者:小清 点击: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文件

                            

青水供排〔2020〕242号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关于优化提升用水报装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区(市)供水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园林和林业主管部门,青岛水务集团:

今年5月22日,市水务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优化提升用水报装工作攻坚方案>的通知》(青水供排〔2020〕134号)。为进一步压缩建设项目用水接入工程办理规划、施工、道路挖掘(占用)、占用绿地及迁移树木等行政审批事项时间,提高用水报装效率,特发如下补充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用水接入工程涉及规划、施工、道路挖掘(占用)、占用绿地及迁移树木等行政审批的,行政审批、规划、住建、交警、园林等部门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对不纳入年度掘路计划管理且管线长度200米及以下的用水接入外线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工程建设单位在向各行政审批部门提交告知承诺书(承诺满足告知条件、标准和技术),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明确掘路、交通组织、地下管线保护和临时占用绿地方案,保证掘路、临时占用绿地恢复标准后即可施工。

三、外线工程行政审批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处理好工程施工与现状管线的关系,避免与现状管线冲突;外线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报送工程数据资料,以备后续其他工程施工的审批及保护。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0年7月30日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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