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报装一次性告知书
一、提交材料:
登记企业信息,无需提供任何申请材料。
承诺办理环节及时限: 1个工作日。
1. 用户申请(0.5个工作日);
2. 开栓通水(0.5个工作日)。
按照青水供排【2021】130号文(青岛市进一步优化用水报装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要求:建设项目通过工程审批平台申请用水报装的,办理环节压缩为开栓通水1个环节,办理时限为1小时。
备注:办理时限不包括方案编制、合同签订、工程设计与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时间。
三、建设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平政办发〔2020〕27号文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工业项目红线外给水配套费征收标准按规划建筑总面积8元/平米收取,红线内依据现行山东省消耗量定额及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编制预结算书进行收费;非工业项目给水配套费征收标准按规划建筑总面积38元/平米收取。(注:已按规定交纳给水配套费的报装用户不再另外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