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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效青岛建设攻势3.0版作战方案平度承担事项推进计划》的通知
2021年05月12日 00:56:38 作者:小清 点击:

中共平度市委办公室

平办字〔2021〕19号

 

中共平度市委办公室
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效青岛建设攻势3.0版作战方案平度承担事项推进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委有关部委,市直有关部门:
4月7日,高效青岛建设攻势指挥部印发了《高效青岛建设攻势3.0版作战方案》。为高质高效全面落实3.0版作战方案中我市承担事项,市政府办公室按照“事责权相一致”的原则,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高效青岛建设攻势3.0版作战方案中承担的事项进行了责任分解,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制定了《高效青岛建设攻势3.0版作战方案承担事项推进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推进计划,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节点、强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突破年”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高效青岛建设攻势承担事项攻坚指挥部中枢作用,建立“市级层面抓统筹、各攻坚分队抓推进、部门镇街抓落地”的工作推进机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指挥部下设优化营商环境、审批服务提质增效、法治政府、数字政府4个攻坚分队,各攻坚分队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任务。
二、健全联络机制。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建立与青岛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络机制,加大对接争取力度,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攻坚任务目标;要建立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工作联络机制,发挥改革推进、联络沟通、协调服务等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市场主体的诉求,增强改革的针对性;要建立与全市办事窗口单位的工作联络机制,及时吸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切实把意见建议融入到改革工作中,增强改革的实效性;要建立与专家学者的工作联络机制,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三、强化协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吸纳意见建议。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各攻坚分队牵头单位要将高效青岛建设攻势3.0版作战方案平度承担事项推进计划纳入全市年度考核,定期督导调度。各攻坚战牵头单位要与市纪委建立联动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强化媒体监督,抓好媒体曝光问题整改,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政民政企互动,通过“三民”活动、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建立常态化信息沟通机制,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各项攻坚任务推进。聚焦社情民意,自我摸底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短板弱项。
四、加强示范引领。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精准有效、务实管用的原则,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持续抓好各项攻坚任务,大胆闯、勇敢试,着力推出一批小切口、受益广、可复制的改革创新举措,放大示范带动效应,及时总结、完善和提升改革经验做法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和新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抓好惠企惠民政策兑现;要积极争取上级重点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发出平度声音,为加快打造青烟潍城市群会客厅和青岛辐射带动半岛一体化发展桥头堡注入新动力。
 
 
中共平度市委办公室
     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高效青岛建设攻势3.0版作战方案
平度承担事项推进计划
 
为全面响应高效青岛建设攻势3.0版作战方案,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突破年”任务安排,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广大企业家和投资者在平度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发展,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参照高效青岛建设攻势作战方案3.0版作战方案,结合我市承担事项,制定本推进计划。
一、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对标先进城市做法和市场主体需求,着眼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全链条服务,通过流程模式创新提速增效、系统平台整合赋能、问题倒逼补齐短板,持续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实现我市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位争先。
(一)开展流程再造提升行动
1.优化用电报装及审批办理流程。全面推广“网上办、零证办、一链办”,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接入平均时间不超过3天、具备直接接入条件的用户“受理即接电”。高压(10千伏)电力接入所涉行政审批推广“并联办理”“告知承诺备案”模式,平均接入时间压缩至20天以内。试点开展新建项目电力接入预装服务。(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供电公司共同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乡规划中心,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2.优化用水报装“四零”服务。依托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通过前置服务、数据共享等措施,用水报装办理环节压减为1个,办理时间压缩至1小时。(市水利水产局、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提升用气服务效能。将非居民建筑用气报装环节压减为2个环节,有外线用气报装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完善用气报装智慧化管理系统,实现用气服务全程电子化流转。持续优化小微型用户标准化简易管理模式,进一步降低用气报装费用。(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中心,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4.推动“税种合并申报”服务。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压减企业纳税次数。(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8月)
(二)开展平台融通赋能行动
5.推行水电气暖信报装“一站式申请”和主动服务。将全市水电气暖信服务事项均纳入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运转办理,通过平台信息推送、资料共享、一表申请、并联审批等功能,实现数据共享,全面提高报装效率和服务质量。(市水利水产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公司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9月)
6.通过青岛市政务服务平台联动推送企业开办、项目立项、工程建设审批等许可信息至电力营销平台,供电企业主动与用户联系,前移服务关口。将“房产+用电”联合过户扩大至企业用户。(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供电公司共同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9月)
7.为优质用人单位减轻申报负担。依托青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共享社会保险、公共就业、劳动关系等信息,开展大数据风险评估,实现精准监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8.建设一体化诉讼服务大厅。实现立案服务、多元解纷、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和法治宣传等分区建设和功能整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公,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市法院牵头,市司法局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三)开展服务联办集成行动
9.配合完善“青岛政策通”平台,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解读、一口兑现、一口服务、一口评价的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平度政务网“涉企惠农政策公开专栏”,建立涉企惠农政策集中统一发布机制,提升涉企惠农政策透明度和企业查询的便利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共同牵头,市政府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0.加快“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五个一”人才服务平台,建立“一口受理、并联办理、闭环管理”机制,编制发布“一站式”人才服务清单,实现“双招双引”项目人才服务定制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个性化、人才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协、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1.推动“一张身份证办入学”。建设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实现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12.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破产事务办理工作规范,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市法院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四)开展服务品牌培树行动
13.“交房即可办证”常态化。加强部门协同,推行新建房屋电子买卖合同,规范交房流程,对建设项目违规交付使用的市场主体纳入信用记录。推行登记材料电子化,依托不动产登记远程服务平台实现一证(身份证)即可申请登记。(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共同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4.配合青岛建设“世界一流城市配电网”。平度中心城区户均停电时间不超过0.9小时、农村地区户均停电时间不超过2小时。(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供电公司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5.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推进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和查询工作有序过度和平稳运行。配合青岛“信易贷”平台建设,提升金企通金融服务信息支持平台服务能级。建立金融辅导体系,全年服务企业400家次以上。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人民银行平度市支行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五)开展市场监管护航行动
16.贯彻落实青岛出台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7.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建设。编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三张清单”,实现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常态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8.对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期”管理,探索“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监管创新,在监督检查等传统执法方式基础上,增强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9.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利用青岛政务诚信管理系统,归集政府机关和公务员信用信息。开展政务诚信监测,畅通政务诚信监督渠道。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等工作。(市社会信用中心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院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0.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整治工作,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加强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超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清理。强化监管信息公开,实现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监督检查信息、风险预警信息等全量公开。(市社会信用中心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1.改革特殊工时管理方式。扩大特殊工时制度适用行业和工种岗位范围,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六)开展业务模式创新行动
22.试点推行供用电合同线上“电子签章”办理模式,鼓励供电企业延伸服务界面,为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提供箱式变压器租赁业务,降低项目建设投入。(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供电公司牵头,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23.打造“互联网+医保”服务新模式。依托医保线上支付平台,赋能线下实体医疗机构,推动门诊慢特病“线上复诊”“线上续方”“送药上门”“线上医保结算”服务。(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4.创建政府采购投诉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推行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市财政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5.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水平。升级“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新增电子签名、人脸识别等技术应用,扩大全程网办范围。实行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证书附图、限制状态等信息。个人用户可使用手机应用程序实现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办理进度查询、费用缴纳等。推行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市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牵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6.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税服务效率。推行存量房交易税款智能审核、自动计税,减少办理等待时间。优化纳税申报程序和要件,税收优惠核准转为备案或申报即享。在涉企不动产登记中,探索将契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后置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审批服务提质增效攻坚战
坚持“运用工业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培育流程再造新优势、创造技术变革新动能、探究审批服务新模式,推动服务由提“速”向高“质”转变,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服务带来新体验、感受新变化、营造新环境。
(一)改善制度供给,推动流程创新
27.推动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制度迭代升级。贯彻落实即将修订的《青岛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通过自动核验不动产登记数据,提升住所登记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7月)
28.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探索推动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推进各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压缩办理时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平度管理处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5月)
29.优化再造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方式。服务“全面突破年”,实施重点项目“定制化”审批,全面推行模拟审批、土石方整理施工许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许可预审查等个性化全流程审批服务,建立重点项目“送政策上门”“现场办公”和项目服务专员机制,助力项目高效推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水产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0.借鉴工业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改善群众线上线下办事体验。开展办事指南“零咨询”白话革命,实现“零基础”申办。推进“一事全办”“一业一证”融合发展,围绕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开展跨部门业务流程再造,梳理需求量大、应用频率高的“一事全办”主题服务场景,年底前拓展场景至200个以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聚焦智慧政务,推动技术创新
31.实现新开办企业银行账户“无纸化”开户。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融合应用,拓展其在商业银行服务领域的应用,为在线身份认证、在线签署申请文件提供技术支撑。加强企业开办服务与银行开户之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人民银行平度市支行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2.深入推进智能化公共资源交易。创新利用移动物联网技术,通过手机移动终端系统在青岛率先实现“掌上开标”。实现BIM技术在工程交易中的应用,利用BIM模型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辅助评标。选取其他客观性评标指标进行结构化改造,通过智能化手段实现系统自动评标。青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改造后,实现无感申报,设立预警机制,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3.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掌上办”“指尖办”,实现手机端与电脑端功能一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水产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等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4.推行智能审批新模式。依托青岛智能一窗受理平台,筛选部分事项实现跨市、跨省区域通办。以自助终端镇(街)全覆盖为依托,拓宽智能审批办理途径,实现“24小时智慧自助服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5.全面推行“无感审批”。以“智能研判中心”“服务跟踪管理中心”“流程配置中心”为支撑,依托青岛建设的全市统一“无感审批”服务平台,加强对“无感审批”事项规范化管理,在面向个人和企业的高频事项中新增“无感审批”事项10项以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三)坚持便民利企,推动服务创新
36.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压缩简易低风险项目办理环节,实行简易低风险项目“五方验收”与联合验收合并办理,推动项目早投入、早使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水产局、市人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7.优化互联网医疗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市场主体可以同步申请设立实体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实现“同审批、同发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8.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审批服务提质增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政务服务向镇街、园区延伸,通过先行先试提升决策科学性,让企业群众享受更精准的政务服务。通过“一窗办、自助办、网上办、上门办”等方式,多举措推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9.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在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开展“运行规范管理”“改革提质增效”“服务优化升级”“品质服务护航”四大行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模范引导窗口工作人员向群众和企业提供流程简约、服务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打造政务服务“平度品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进驻窗口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三、法治政府攻坚战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持续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全面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治引领作用,深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打造法律服务平台,优化法律服务队伍,推动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40.配合青岛市加强依法治市规划设计。配合青岛市研究制定新时代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纲领性文件,作为“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法治青岛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配合青岛市创新建立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例会制度,推动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职责闭环责任体系。(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41.做好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42.配合青岛开展法治指数评估试点,深入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二)推动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43.配合青岛市科学编制年度政府立法计划。配合青岛市加强科技创新、医护人员权益保障、医疗废物等重点领域立法。(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44.配合青岛市开展政府立法评估。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清理,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5.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依托青岛市级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监管平台,在重点领域推行行政执法全程音像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合法有效。实现行政执法单位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督。(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46.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行为。(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47.开展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工作。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定管理办法,推动科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48.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组织做好全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备案审查、统一公布、动态调整备案审查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事中事后核查。(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四)深化督促惠企政策落实法律服务
49.按照青岛市制定的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相关制度文件要求,全面开展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0.启用线上惠企法律服务平台,在市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置惠企法律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联动一体化服务。免费为企业提供政策和法律问题咨询,帮助企业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排查法律风险,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廉洁经营,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9月)
(五)建设满足群众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51.建设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统筹市法律援助中心、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运用好“法援在线”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法律援助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2.依据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制定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拓展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方式,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六)推动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53.加快推进律师行业发展。强化律师拔尖人才培养,贯彻落实青岛市促进律师行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充分利用上级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打造我市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育新模式。配合做好胶东五市律师事务所互设分支机构,共享培训内容和律师执业信息等工作。(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4.充分利用青岛市合规研究机构、青港联营律所、破产管理人协会等平台作用,为涉外重大项目洽谈、涉法事务办理、多边协定、招商引资等提供法律服务。(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5.持续引进知名律师事务所,为解决司法实务前沿法律问题搭建坚实的理论支撑平台。(市司法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6.加快公证行业改革。探索创新运行机制,激发公证行业发展活力。(市司法局牵头,时限:2021年11月)
四、数字政府攻坚战
围绕数字平度建设,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一体化、全方位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努力提升企业办事和群众生活便利化水平,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创建智慧管用的城市云脑“智能化”体系
57.建设一体化城市云脑中心,满足应急协同联动、城市运行状态监测和数字平度管理服务等需求。(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城乡建设局共同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8.建设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物联感知接入、视频监控资源共享、CIM等四大基础支撑平台,推动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服务一张图、动态感知数据分级分类接入、视频资源共享共用、全三维空间数字化展示交互应用。(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城乡建设局共同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9.打造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场景应用集群。推动公安、城管、应急、交通、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经济运行等重点领域应用上线,至少10个场景一屏接入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牵头,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统计局等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0.基本建成城市云脑中枢,构建城市云脑一体化应用体系。(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打造便捷满意的公共服务“数字化”体系
61.实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爱山东·青e办”掌上办事平台功能,建成便民利企服务专区1个,平度市移动端接入亮点应用10项。(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62.实施“码上青岛”行动。推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医药卫生、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和智慧校园等公共服务领域统一身份认证、多码融合和社保卡多领域应用。(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牵头,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63.加快医疗数据互联互通互认,建成互联网医院2家,打造便捷、高效、精准、安全的医疗保障体系。(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共同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4.完善文旅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数字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将公共文化和旅游信息整合到“平度之窗”APP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旅游信息查询、精准营销、产品预订等服务。(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5.完善智慧人社服务。配合青岛胶东经济圈人社一体化协作信息平台、“人社一键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增强社会保险、公共就业等领域大数据综合服务能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66.推动老年人服务事项“无感认证”。深化数据整合应用和业务“流程再造”,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等涉及老年人高频使用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系统自动办理,门诊慢特病部分病种试点推行“零材料办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共同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67.深化数据开放赋能。依托青岛公共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数字实验室”,打造“数据会客厅”,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支持更多银行和有关机构进驻数据平台开展信用贷等业务,以数据资源赋能全市实体经济发展。(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68.推进ETC智慧停车建设试点工作,拓展ETC多场景服务。(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牵头,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9.建立“企业政务主页”。实现一批基于“企业政务主页”的精准化服务应用场景,重点为2021年市领导顶格协调推进的重点项目提供便捷化、个性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升级完善“一企一档”等网页功能,实现政策推送更精准,为破解企业融资难、用工难等问题探索新途径,逐步推进“无申即享”。(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构建数智融合的政府决策“协同化”体系
70.深化数据汇聚共享。围绕营商环境和重点领域应用场景需求,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71.汇聚融合各相关领域经济运行数据至青岛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服务平台,加强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分析。(市统计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2.依托国资大数据在线监管系统,加强市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所监管企业的信息化监管能力。(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3.配合青岛完善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为营商环境评价、营商数据分析、市场主体服务提供全方位平台支撑。(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共同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4.配合青岛建成科创数据平台。精准科技型企业画像,推动科研成果、科技金融服务等与“四新”经济需求相匹配,支撑培育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形成精准高效的城市治理“现代化”体系
75.建设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各级各部门指挥调度、综合运行和辅助决策类系统及相关数据资源,满足综合协调调度指挥工作及专项业务作战指挥需要。(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共同牵头,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6.实施智慧公安建设工程。推进智慧安防社区全覆盖,建立全域全息智能感知体系。(市公安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7.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大数据应用,构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化体系。(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各镇街、园区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8.开展智能交通工程建设。新建、升级、优化智慧交通设施,推进巡游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项目。(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共同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9.深化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在线监管、出租车走航、无人机巡查、激光雷达监测等应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80.依托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以网格融合管理为抓手,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网格化、多元化、智能化、可视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市委政法委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81.配合青岛建设完善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推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上图入库,推进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农业农村工作深度融合应用,加快农产品、农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82.打造智慧社区、街区,推动城市治理和服务向基层延伸,建设5个智慧社区和1个智慧街区。推动建立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发展光影街区、数码地标、车路协同、车充响应等应用场景示范。(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民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各镇街、园区共同牵头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附件:1.3.0版作战方案平度承担事项攻坚任务责任分解表
2.青岛攻坚试点我市承担任务清单


附件1
3.0版作战方案平度承担事项攻坚任务责任分解表

攻坚目标具体攻坚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一、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一)开展流程再造提升行动1.优化用电报装及审批办理流程。全面推广“网上办、零证办、一链办”,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接入平均时间不超过3天、具备直接接入条件的用户“受理即接电”。高压(10千伏)电力接入所涉行政审批推广“并联办理”“告知承诺备案”模式,平均接入时间压缩至20天以内。试点开展新建项目电力接入预装服务。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供电公司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乡规划中心,各镇街、园区2021年10月
2.优化用水报装“四零”服务。依托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通过前置服务、数据共享等措施,用水报装办理环节压减为1个,办理时间压缩至1小时。市水利水产局、市自来水公司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园区2021年10月
3.提升用气服务效能。将非居民建筑用气报装环节压减为2个环节,有外线用气报装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完善用气报装智慧化管理系统,实现用气服务全程电子化流转。持续优化小微型用户标准化简易管理模式,进一步降低用气报装费用。市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中心,各镇街、园区2021年10月
4.推动“税种合并申报”服务。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压减企业纳税次数。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
2021年8月
(二)开展平台融通赋能行动5.推行水电气暖信报装“一站式申请”和主动服务。将全市水电气暖信服务事项均纳入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运转办理,通过平台信息推送、资料共享、一表申请、并联审批等功能,实现数据共享,全面提高报装效率和服务质量。市水利水产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公司2021年9月
6.通过青岛市政务服务平台联动推送企业开办、项目立项、工程建设审批等许可信息至电力营销平台,供电企业主动与用户联系,前移服务关口。将“房产+用电”联合过户扩大至企业用户。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供电公司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9月
7.为优质用人单位减轻申报负担。依托青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共享社会保险、公共就业、劳动关系等信息,开展大数据风险评估,实现精准监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
8.建设一体化诉讼服务大厅。实现立案服务、多元解纷、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和法治宣传等分区建设和功能整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公,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市法院市司法局2021年11月
(三)开展服务联办集成行动9.配合完善“青岛政策通”平台,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解读、一口兑现、一口服务、一口评价的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平度政务网“涉企惠农政策公开专栏”,建立涉企惠农政策集中统一发布机制,提升涉企惠农政策透明度和企业查询的便利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政府各部门2021年12月
10.加快“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五个一”人才服务平台,建立“一口受理、并联办理、闭环管理”机制,编制发布“一站式”人才服务清单,实现“双招双引”项目人才服务定制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个性化、人才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协、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2021年12月
11.推动“一张身份证办入学”。建设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实现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10月
12.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破产事务办理工作规范,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市法院
2021年10月
(四)开展服务品牌培树行动13.“交房即可办证”常态化。加强部门协同,推行新建房屋电子买卖合同,规范交房流程,对建设项目违规交付使用的市场主体纳入信用记录。推行登记材料电子化,依托不动产登记远程服务平台实现一证(身份证)即可申请登记。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
14.配合青岛建设“世界一流城市配电网”。平度中心城区户均停电时间不超过0.9小时、农村地区户均停电时间不超过2小时。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供电公司各镇街、园区2021年12月
15.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推进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和查询工作有序过度和平稳运行。配合青岛“信易贷”平台建设,提升金企通金融服务信息支持平台服务能级。建立金融辅导体系,全年服务企业400家次以上。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平度市支行2021年12月
(五)开展市场监管护航行动16.贯彻落实青岛出台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
17.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建设。编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三张清单”,实现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常态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
18.对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期”管理,探索“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监管创新,在监督检查等传统执法方式基础上,增强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
19.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利用青岛政务诚信管理系统,归集政府机关和公务员信用信息。开展政务诚信监测,畅通政务诚信监督渠道。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等工作。市社会信用中心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院2021年11月
20.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整治工作,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加强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超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清理。强化监管信息公开,实现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监督检查信息、风险预警信息等全量公开。市社会信用中心
2021年12月
21.改革特殊工时管理方式。扩大特殊工时制度适用行业和工种岗位范围,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
(六)开展业务模式创新行动22.试点推行供用电合同线上“电子签章”办理模式,鼓励供电企业延伸服务界面,为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提供箱式变压器租赁业务,降低项目建设投入。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供电公司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10月
23.打造“互联网+医保”服务新模式。依托医保线上支付平台,赋能线下实体医疗机构,推动门诊慢特病“线上复诊”“线上续方”“送药上门”“线上医保结算”服务。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
24.创建政府采购投诉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推行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
25.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水平。升级“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新增电子签名、人脸识别等技术应用,扩大全程网办范围。实行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证书附图、限制状态等信息。个人用户可使用手机应用程序实现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办理进度查询、费用缴纳等。推行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市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2021年12月
26.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税服务效率。推行存量房交易税款智能审核、自动计税,减少办理等待时间。优化纳税申报程序和要件,税收优惠核准转为备案或申报即享。在涉企不动产登记中,探索将契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后置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12月
二、审批服务提质增效攻坚战
(一)改善制度供给,推动流程创新27.推动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制度迭代升级。贯彻落实即将修订的《青岛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通过自动核验不动产登记数据,提升住所登记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
28.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探索推动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推进各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压缩办理时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平度管理处2021年5月
29.优化再造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方式。服务“全面突破年”,实施重点项目“定制化”审批,全面推行模拟审批、土石方整理施工许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许可预审查等个性化全流程审批服务,建立重点项目“送政策上门”“现场办公”和项目服务专员机制,助力项目高效推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水产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2021年6月
30.借鉴工业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改善群众线上线下办事体验。开展办事指南“零咨询”白话革命,实现“零基础”申办。推进“一事全办”“一业一证”融合发展,围绕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开展跨部门业务流程再造,梳理需求量大、应用频率高的“一事全办”主题服务场景,年底前拓展场景至200个以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2月
(二)聚焦智慧政务,推动技术创新31.实现新开办企业银行账户“无纸化”开户。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融合应用,拓展其在商业银行服务领域的应用,为在线身份认证、在线签署申请文件提供技术支撑。加强企业开办服务与银行开户之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人民银行平度市支行2021年11月
32.深入推进智能化公共资源交易。创新利用移动物联网技术,通过手机移动终端系统在青岛率先实现“掌上开标”。实现BIM技术在工程交易中的应用,利用BIM模型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辅助评标。选取其他客观性评标指标进行结构化改造,通过智能化手段实现系统自动评标。青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改造后,实现无感申报,设立预警机制,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1月
33.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掌上办”“指尖办”,实现手机端与电脑端功能一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水产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等2021年6月
34.推行智能审批新模式。依托青岛智能一窗受理平台,筛选部分事项实现跨市、跨省区域通办。以自助终端镇(街)全覆盖为依托,拓宽智能审批办理途径,实现“24小时智慧自助服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35.全面推行“无感审批”。以“智能研判中心”“服务跟踪管理中心”“流程配置中心”为支撑,依托青岛建设的全市统一“无感审批”服务平台,加强对“无感审批”事项规范化管理,在面向个人和企业的高频事项中新增“无感审批”事项10项以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三)坚持便民利企,推动服务创新36.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压缩简易低风险项目办理环节,实行简易低风险项目“五方验收”与联合验收合并办理,推动项目早投入、早使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水产局、市人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2021年10月
37.优化互联网医疗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市场主体可以同步申请设立实体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实现“同审批、同发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
38.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审批服务提质增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政务服务向镇街、园区延伸,通过先行先试提升决策科学性,让企业群众享受更精准的政务服务。通过“一窗办、自助办、网上办、上门办”等方式,多举措推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2月
39.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在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开展“运行规范管理”“改革提质增效”“服务优化升级”“品质服务护航”四大行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模范引导窗口工作人员向群众和企业提供流程简约、服务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打造政务服务“平度品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进驻窗口部门(单位)2021年11月
三、法治政府攻坚战
(一)深化法治政府建40.配合青岛市加强依法治市规划设计。配合青岛市研究制定新时代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纲领性文件,作为“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法治青岛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配合青岛市创新建立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例会制度,推动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职责闭环责任体系。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41.做好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42.配合青岛开展法治指数评估试点,深入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二)推动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43.配合青岛市科学编制年度政府立法计划。配合青岛市加强科技创新、医护人员权益保障、医疗废物等重点领域立法。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44.配合青岛市开展政府立法评估。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清理,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45.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依托青岛市级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监管平台,在重点领域推行行政执法全程音像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合法有效。实现行政执法单位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督。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46.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行为。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47.开展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工作。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定管理办法,推动科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48.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组织做好全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备案审查、统一公布、动态调整备案审查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事中事后核查。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四)深化督促惠企政策落实法律服务49.按照青岛市制定的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相关制度文件要求,全面开展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50.启用线上惠企法律服务平台,在市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置惠企法律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联动一体化服务。免费为企业提供政策和法律问题咨询,帮助企业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排查法律风险,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廉洁经营,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9月
(五)建设满足群众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51.建设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统筹市法律援助中心、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运用好“法援在线”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法律援助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52.依据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制定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拓展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方式,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六)推动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跨越式发展53.加快推进律师行业发展。强化律师拔尖人才培养,贯彻落实青岛市促进律师行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充分利用上级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打造我市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育新模式。配合做好胶东五市律师事务所互设分支机构,共享培训内容和律师执业信息等工作。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54.充分利用青岛市合规研究机构、青港联营律所、破产管理人协会等平台作用,为涉外重大项目洽谈、涉法事务办理、多边协定、招商引资等提供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55.持续引进知名律师事务所,为解决司法实务前沿法律问题搭建坚实的理论支撑平台。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
56.加快公证行业改革。探索创新运行机制,激发公证行业发展活力。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
四、数字政府攻坚战
(一)创建智慧管用的城市云脑“智能化”体系57.建设一体化城市云脑中心,满足应急协同联动、城市运行状态监测和数字平度管理服务等需求。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
58.建设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物联感知接入、视频监控资源共享、CIM等四大基础支撑平台,推动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服务一张图、动态感知数据分级分类接入、视频资源共享共用、全三维空间数字化展示交互应用。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城乡建设局各镇街、园区2021年12月
59.打造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场景应用集群。推动公安、城管、应急、交通、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经济运行等重点领域应用上线,至少10个场景一屏接入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统计局等部门2021年12月
60.基本建成城市云脑中枢,构建城市云脑一体化应用体系。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12月
(二)打造便捷满意的公共服务“数字化”体系61.实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爱山东·青e办”掌上办事平台功能,建成便民利企服务专区1个,平度市移动端接入亮点应用10项。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62.实施“码上青岛”行动。推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医药卫生、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和智慧校园等公共服务领域统一身份认证、多码融合和社保卡多领域应用。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63.加快医疗数据互联互通互认,建成互联网医院2家,打造便捷、高效、精准、安全的医疗保障体系。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
64.完善文旅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数字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将公共文化和旅游信息整合到“平度之窗”APP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旅游信息查询、精准营销、产品预订等服务。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
65.完善智慧人社服务。配合青岛胶东经济圈人社一体化协作信息平台、“人社一键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增强社会保险、公共就业等领域大数据综合服务能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
66.推动老年人服务事项“无感认证”。深化数据整合应用和业务“流程再造”,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等涉及老年人高频使用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系统自动办理,门诊慢特病部分病种试点推行“零材料办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11月
67.深化数据开放赋能。依托青岛公共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数字实验室”,打造“数据会客厅”,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支持更多银行和有关机构进驻数据平台开展信用贷等业务,以数据资源赋能全市实体经济发展。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68.推进ETC智慧停车建设试点工作,拓展ETC多场景服务。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2021年12月
69.建立“企业政务主页”。实现一批基于“企业政务主页”的精准化服务应用场景,重点为2021年市领导顶格协调推进的重点项目提供便捷化、个性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升级完善“一企一档”等网页功能,实现政策推送更精准,为破解企业融资难、用工难等问题探索新途径,逐步推进“无申即享”。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年12月
(三)构建数智融合的政府决策“协同化”体系70.深化数据汇聚共享。围绕营商环境和重点领域应用场景需求,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园区2021年11月
71.汇聚融合各相关领域经济运行数据至青岛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服务平台,加强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分析。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
72.依托国资大数据在线监管系统,加强市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所监管企业的信息化监管能力。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
73.配合青岛完善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为营商环境评价、营商数据分析、市场主体服务提供全方位平台支撑。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12月
74.配合青岛建成科创数据平台。精准科技型企业画像,推动科研成果、科技金融服务等与“四新”经济需求相匹配,支撑培育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
(四)形成精准高效的城市治理“现代化”体系75.建设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各级各部门指挥调度、综合运行和辅助决策类系统及相关数据资源,满足综合协调调度指挥工作及专项业务作战指挥需要。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各镇街、园区2021年12月
76.实施智慧公安建设工程。推进智慧安防社区全覆盖,建立全域全息智能感知体系。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
77.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大数据应用,构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化体系。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各镇街、园区2021年12月
78.开展智能交通工程建设。新建、升级、优化智慧交通设施,推进巡游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项目。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
79.深化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在线监管、出租车走航、无人机巡查、激光雷达监测等应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2021年11月
80.依托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以网格融合管理为抓手,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网格化、多元化、智能化、可视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市委政法委
2021年12月
81.配合青岛建设完善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推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上图入库,推进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农业农村工作深度融合应用,加快农产品、农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
82.打造智慧社区、街区,推动城市治理和服务向基层延伸,建设5个智慧社区和1个智慧街区。推动建立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发展光影街区、数码地标、车路协同、车充响应等应用场景示范。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市民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各镇街、园区共同牵头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年12月
 
 
 
 
中共平度市委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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