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对我市农村非低保残疾人家庭,以供水企业“一户一表”为基准,每月每户减免生活用水费用5.7元,每年减免水费68.4元,累计生活用水达不到年度政策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总费用予以减免。供水企业将根据市残联确定的《农村非低保残疾人家庭享受生活用水费用减免政策花名册》核对相关信息,如符合减免政策要求,将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减免。
所需材料: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银行卡
办理时间:每年12月1日-12月31办理
办理地点:(以供水区域分)
市 区:南京路11-5号供水服务大厅 87364079
旧 店:旧店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对面 15166616780
大泽山:大泽山镇东岳石村南淄阳水厂 13675325723
新 河:新河镇驻地 17657026638
南 村:南村镇姜家埠村顺昌自来水厂 83396915
明 村:明村镇前楼橡胶工业园S309与万米道交叉口西400米路南 86321111
古 岘:古岘镇政府西100米路北 18562503909
店 子:店子镇店盛路旺村1号 85328758